
2026年9月20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工作提示:根据2026年4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3号),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是《消防法》与地方消防法规的一致要求。新标准把技能要求总体下移,并明确初级证书即可从事控制室值班,意味着用人单位在人员取证门槛与培训周期上有所宽松,对缓解基层「持证值班人员不足」的现实压力有直接帮助。
需要厘清一点:新标准调整的是职业等级与取证要求。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数(国家标准为每班不少于 2 人),以及部分地区「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远程操作所有控制功能后可单人值班」的放宽条款,仍以《消防法》、GB 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当地消防条例为准——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据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示:2026年10月1日前申报鉴定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需补正报名资料的,应于10月30日前提交。按期提交补正资料并通过审核的,按旧标准组织鉴定考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资料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职业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26年版)〉的工作提示》(2026年9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颁布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3号,2026年4月16日)。本页整理仅用于行业资讯分享,原文著作权归原发布方所有。